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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一名罗老师的粉丝

我很喜欢罗老师,在B站看过不少他的视频。其中有看过一个视频(也可能是这本书的文字,记不清了),大致上是一个访谈节目,主持人问罗老师,你最喜欢的是自己的什么身份?罗老师讲是老师,然后就讲起他当年选择上法考培训课的目的很单纯,就为了“赚钱”,后来经济相对好一点了,他也仍然在培训机构。罗老师说,像他一样的学者,很多都看不上培训机构这个事,但他是想通过法考课,影响中国下一代的法治从业份子对法治的看法。就像罗老师说的,他很多视频上内容如果只是为了法考,其实毫无意义,讲这些内容,是因为这些学生真真切切会走向法治的岗位上,影响中国的法治发展,因此需要让他们对法治有着充分的理解。这一份的责任担当与对法治的热爱让我格外感动。

《法治的细节》这本书很多的内容,在罗老师的B站视频上都有出现过,不负责任脑测一下大概得有50%吧,因此这本书很多内容不算是新的观点,不过书的内容确实要比视频更饱满充实。

这本书看名字是讨论法治,在法治之外,这本书也体现了罗老师的人生哲学,这部分是我收获最多地方,也是这本书我觉得最出彩的地方——法治如何与我们每个人发生关系。

文风上,这本书充满了罗老师的个人魅力,谦虚谨慎的态度贯穿这本书,让我看到一个知识分子的儒雅与理性。不严谨的讨论的话,总体读来很像是一个“议论文”的感觉,换句话说,也可以说他是写作脉络清晰:总的观点→描述→支持总观点的子观点→论证→……→因此得出结论。整本书的大多数章节都是这样的逻辑,其中逻辑之严谨可能也和罗老师法律哲学上面的训练密不可分。

《法治的细节》从讨论“法治”出发,谈论很多“法治“的基本问题,比如”法治还是人治“、”法治的要义“等等。在之后的章节中,罗老师举了很多的案例,从这些案例中,我突然发现原来法律会有这么多考量和程序的要求,有时候罗老师会说法治要尊重”程序的正义“,有时候也会说”法治不能逾越人民群众普遍的道德情感“,为读者打开了理解法治的另一扇窗。

这本书的最后有个“读经典”这一章,这一章不是讲法治,主要讲述罗老师对待读书的态度,对待自由的讨论,对待人的理念(信念)的追寻,对待爱情的理性。通过这些人生观的陈述,我们了解罗老师,也重新审视我们自己,在德尔菲神殿“认识你自己”的箴言下更进一步。

2. 法治、道德与秩序

法律是对道德的最低要求,道德是通过对人内心的约束来维护秩序,但它的力量是有限的,对于那些最严重的违背道德的行为,必须借助法律的手段来惩罚

引用马丁·路德·金所说:

我们不能以立法的方式将道德订为法例,但我们却可以调整行为。

罗老师说,法治维护秩序,秩序让人类的行为确定:

法律最重要的目标就是维护秩序,而要维护秩序必须以惩罚为后盾。只有秩序才能让人类的行为具有相对的确定

3. 法治还是人治——我们画不出一个完美的圆

书中提到柏拉图的故事,讲到柏拉图的“哲学王”治国的理念。经过三次“叙拉古”之行,“为帝王师”的柏拉图“哲学王”理念破碎,罗老师从中收获教训:

人总是想追求最优选择,但是最后会事与愿违。与其这样,我们不如退而求其次,通过次优选择来避免最坏的结果,人永远不要在自己看重的事情上附着不加边际的价值。

因此和“人治”相比,我们走向了“法治”,企图通过法治,模仿“哲学王”的技艺,管理好国家:

法治虽不是最好的选择,也是一个避免最坏结果的“次优”选项。如果政府受到法律的限制,才有可能模仿完美统治者的“技艺”。我们画不出一个完美的圆,只能借助仪器画出一个“相对完美”的圆。

同时法治也需要对当权者做出限制:

法治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对权力进行限制,防止它腐坏堕落。法律的目标是维护秩序,但是维护秩序的力量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否则就会成为秩序的破坏力量。

法治有其独立的价值,不是”工具“(韦伯的工具理性&价值理性)

法律不是一种工具,它具有独立的价值,它要让一切权力在规则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民众的自由。

任何事物一旦成为工具,就必须为使用者服务,当工具可以满足使用者的目的,工具可以获得各种赞美,而当工具妨碍了使用者的目的,自然也就会被弃之如敝屣。如果法律只是一种工具,会无法避免为人任意裁剪取舍的命运。

4. 保持一个开放的心态去讨论法治的要义

一元论(刺猬)与多元论(狐狸):

20世纪有一位杰出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他曾把思想家分为两种,狐狸与刺猬。刺猬之道,一以贯之,是为一元论,而狐狸则圆滑狡诈,可谓多元论。

一元论,黑白分明,立场鲜明,试图以一个理论、一个体系囊括世间万象。而现在的人们很喜欢使用一元论的思维,因为这很容易迎合人们理智和情绪上的需要。但一元论的思维却在人类历史上带来了无数浩劫,比如德国纳粹对种族的不宽容。相较而言,承认理性有限,立足现实的多元论却少了很多刀光剑影。

古希腊诗人阿尔齐洛克斯写过这样一句诗:狐狸观天下事,刺猬以一事观天下。

法律是二者兼具的:

法治的前提是一元论还是多元论呢?在我看来,它既是一元论,又是多元论。

罗老师总结了几个法治的要义进行讨论,首先是“良法而治”,这里有个问题在于什么样叫做“良法”,这里需要带上既多元有一元的观点来看待:

在法律中,我们认为良善是存在的,一如圆一样,由于人类的有限性,我们画的圆都不完美。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首先,我相信正义是客观存在的,这似乎是一元论的观点,但是人又无法在现世中画出那个完美的圆,实现彻底的正义,这似乎又是多元论的观点。

我们需要接受怀疑,但不能彻底拥抱绝对的怀疑主义。怀疑的目的是修正,而不是彻底的破坏,从而陷入虚无。怀疑主义的根本错谬在于,对其怀疑本身是不怀疑的。我们认识的真理是有限的,但并不代表真理是相对的。

这就是为什么法治的前提既是一元又是多元。法治要追求公平和正义,正义是客观存在的,否则法律不过只是一种工具。只是绝对正义在彼岸,有限的人不可能拥有绝对的正义。幻想在现世中去实现绝对的正义,这些看似善良的愿望,往往把人们带入人间地狱。我们必须接受人的有限性。

法治的第二个要义是“普遍遵守”,不允许任何自诩为强者的人跳出法律的规则:

在今天这样一个不断变动的世界,我们希望法治能够带给我们相对的确定性,这种确定性来源于对正义的渴望,即使我们只能追求一个有瑕疵的正义。法律的规则对每一个人都具有约束力。所有幻想跳出法律规则的强人,即便怀揣着善良的愿望,也可能给世界带来一种更大的不确定。

5. 通过程序正义追求法律的正义

程序正义&实体正义,通过程序正义追求法律的正义:

在法律中我们经常谈论的正义有两种,一种是实体正义,一种是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就如同一个完美的圆圈,它无法企及,而程序正义就像通过仪器所画出的圆,必定是一个有缺陷的正义。正是因为人类不可能寻找出完美的实体正义,所以,在法律中,程序正义要高于实体正义。

当然我们要在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中寻找一种平衡,或者说我们是通过程序正义来追求实体正义。

一定通过程序正义追求法律的正义。

因为只有合理的程序规则,才能让我们心甘情愿地去接受一个并不完美的实体正义

为什么即使大部分刑讯逼供不会导致冤假错案,法律依然要禁止,因为其程序不正义:

许多人认为:禁止刑讯逼供的理由是因为它会导致冤假错案,在司法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刑讯逼供不会导致冤假错案,反而会使得案件得以高效及时地推进。这种刑讯逼供要禁止吗?当然要禁止。不是因为它可能会导致冤假错案,而是因为它在程序上不正义。

人无法通过不正义的手段实现正义的目标:

总之,所有的正义都应该按照正当程序去追求,否则人们追求正义的初心,很有可能结出非正义恶果。

马丁·路德·金说:手段代表着正在形成中的正义和正在实现中的理想,人无法通过不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的目标,因为手段是种子,而目的是树

6. 法律判断优先于道德判断,同时法律也要尊重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

法律对社会生活情感的一种尊重。法律在本质上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它绝不能高高在上,无视民众的道德情感。

法律中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在定罪量刑中法律判断要优于道德判断。

当然,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判断优于道德判断,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法律中没有道德判断,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7. 看待道德&人生

我们为什么要做道德的事:

亦如康德所说:“我们之所以做道德的事情,不是因为幸福,而只是因为这本身就无愧于我们已经拥有的幸福。”

人生就像一本剧本,只是演好属于自己的角色:

我在很多地方引用过爱比克泰德的这句话,“我们登上并非我们所选择的舞台,演出并非我们所选择的剧本”,我们没有一个人是自愿来到这个世界的,也没有一个人的人生剧本是你所选定的,我们无法决定出生、身高、智商、父母、家庭条件、贵人相助,人生能够决定的其实很少,也许连5%都到不了。

8. 关于自由

如果自由不加限制的话,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自由原则不允许一个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而允许一个人让渡自己的自由,也不是真正的自由

这里有很多观点的材料我觉得我还没有充分阅读到,不能二次思考,只做摘录:

有很多人以穆勒有关天才的论断主张科学或艺术的绝对自由:“天才之士乃是且恐怕永远都是很小的少数;然则为了拥有天才,就必须维护他们得以生长的土壤。天才只能在自由的空气里自在地呼吸。”

但是,不要忘了,穆勒的自由立场是和其所信奉的功利主义联系在一起的。在穆勒看来,一个自由的社会能够导致人的能力得到最大的发挥,因此在整体上能够促进社会的福祉。穆勒的自由观与他对人类尊严的笃信密不可分,因此他告别了边沁的快乐无高下之分论。穆勒将快乐区分为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认为越是体现人类尊严的快乐越是一种高级快乐。

9. 在读书中超越有限的今生

罗老师认为读书有四种境界:

其一,用读书逃避现实:

当我们沉浸在书籍中时,现实似乎已经不存在。我也经常用读书来逃避现实,暂时忘记现实世界的蝇营狗苟,“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縠纹平。小舟从此逝,‘书’海寄馀生。”

如果书籍只是我们逃避世界的工具,那么,当你在书房的时候,似乎就拥有了对抗整个世界的力量。但是当你走出书房,会发现自己还是那个无能为力的懦弱之辈,这难道不是一种自我欺骗吗?如果读书只是逃避,那又与吸毒和放纵有何区别呢?不都是为了逃避庸碌、空虚的生活吗?

一个在购物节通宵购物的人,和一个读一夜书的人,难道不都是带着暂时的兴奋,和事后的疲倦,乘兴而来、败兴而归?逃避可能有用,但现实世界的困境并不会因为逃避而消失

其二,在读书中营造世界:

很多时候,我们对现实不满,转而在书籍中追求圆满。但这种圆满不可能是完全虚构的,头脑中任何的假设都是以现实世界的存在作为基础。也许对完美的追求就是我们作为人类的出厂设置,每当我们遇到不完美,就会激活这种本能,在书籍中想象和营造一种完美。可是,想象毕竟只是想象,我们在书籍中获得的完美,在现实世界中依然不完美。当你像鸵鸟一样,把脑袋埋进书籍的沙土之中,这个世界并不真正变得完美。这种营造的美并不真实,而且带有强烈的虚伪和自我欺骗。

罗素称自己活着有三个动力:一是对爱情的渴望,二是对知识的追求,三是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心。但罗素只爱概念上的人类,不爱具体的人。他热爱民众,并为他们的苦难而痛苦,但他依旧远离他们;他主张人人平等,却从未放弃自己的伯爵头衔;他主张男女平等,却是为了有更大的性自由去拈花惹草。

如果我们只是通过阅读营造一个假想的世界,却不愿意走入真实的世界,并关心真实世界中他人真实的苦楚,那么,这种自我欺骗式的阅读,其实毫无意义。

其三,在书籍中理解世界:

当我们越多地理解世界,我们也就越多地理解自己。

其四,在书籍中超越世界:

这也许就是经院哲学家阿奎那所说的,我们今生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超越今生。

读书在某种意义上,正是站在人类总体经验的基础上来获得安身立命的伟大观念。只有这种伟大的观念可以赋予我们作为人的尊严,可以让我们生活得有意义、有目的、有安全感,能够让我们超越暂时的琐碎和有限,能够让我们在一种更高级的意义上审视我们的日常生活,这种观念也能够像石头房子一样来帮助我们抵御人生的艰难困苦以及命运的当头棒喝。无论是疾病的流行,还是外族的入侵,人的肉体也许很容易毁灭,但是这种伟大的观念却万世长存。

人类只有站在伟大的观念上,才能感到自己的高贵和价值。伟大的观念创造伟大的人类,我一直觉得,大学之大不在大楼,不在大师,更不在大官,而在于伟大的观念。

我们需要拥有对普遍性的追求,因为唯有伟大的普遍才能抵御人世的无常,才能对抗每天的庸碌和琐碎,但是我们要尊重多元,共相和殊相能够在苏格拉底否定性的智慧中得到结合。这种否定的智慧让我们即便探究了真理的浩瀚,也不会独断和傲慢。我们越多地认识真理,只会让自己越多地谦卑,越多地尊重,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与光同尘。

这一部分我思考后,我觉得我不能赞同罗老师在第二境界“营造世界”中如果我们只是通过阅读营造一个假想的世界,却不愿意走入真实的世界,并关心真实世界中他人真实的苦楚,那么,这种自我欺骗式的阅读,其实毫无意义。的论述,阅读是有其浪漫的元素在的,可能我们读一本小说,为小说中人物的波澜曲折的际遇而牵动情感,受限于空间时间,这些经历可能不是每个读者都能遇到,体验一段无法经历的人生本身有意义且有乐趣。

10. 抽象的“爱”

罗老师对卢梭的看法:

才发现我所敬仰的卢梭只爱抽象的人类,根本不爱具体的人

我在读卢梭的《忏悔录》时发现,几乎很少有文学作品能像他对人类表达的爱那样让人恶心。

引申出一个观点:

博爱的倡导者爱的是抽象的人类,但却不爱具体的人

想象中的人类越可爱,越是觉得身边之人乏味恶心。因为抽象的人类如此可爱,而具体的人如此麻烦。对抽象的人类的爱是无需付出代价的,凭空想象,收放自如。但对具体的人的爱则总是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然而真正的爱一定是要付出代价的,牺牲越大,爱心也就越大。无需付出代价的爱不是为了欺骗自己,就是为了欺骗他人。

“普世之爱需要信仰背景支持,而不只是功利主义”:

博爱所依托的人道教是对基督教的拙劣模仿,在斯蒂芬看来,普世之爱的唯一合理性在于其深厚的信仰背景,但是人道教却把这种信仰之根拦腰砍断,因此这种浅薄的人道信仰一定会出现灾难性的后果。爱是与仇恨相对应的,离开了仇恨,爱也就无法理解,但基督教信仰有天堂,也有地狱,有上帝对人类的愤怒,也有上帝对人类的慈爱。人若不理解上帝对人类罪恶的仇恨,也就无法理解上帝之子作为赎罪羔羊代替人类而死的爱之教义。斯蒂芬认为,功利主义必须有信仰的基石,有对永恒的盼望,否则功利主义一定走向排斥超验的庸俗功利主义,结出恶之花

总之,斯蒂芬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如此清澈地洞察了根植于人道教的博爱是一种完全不容于自由的价值,可能酿成巨大的恶果:那些对人类怀着无私的爱,却对具体的人缺乏基本的责任感,他们会用自己对全人类的大爱,变成对具体人采取一切暴力行为的理由。

人们很容易把斯蒂芬看成崇拜权力的威权主义者。威权主义强调对权力的服从,反对对权力加以限制。但斯蒂芬认为,权力不是无限的,它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正如自由是秩序下的自由,而权力也只有在法治下才具有正当性。基于对法治的推崇,斯蒂芬告别了霍布斯的强权政治立场

11. 爱的严肃与崇高

爱让我们通往永恒:

当人们追求爱时,美的东西并不是他的最终目的,其最终的目的是在美的东西中生育繁衍。一个人想要永远拥有美的、好的东西,必定会要追求永恒,而生育正是人类通往永恒的途径

爱神的存在就是为了帮助人们去追逐永恒,在爱人身上发现我们原初的美好。爱其实就是寻找美的过程。所有人都爱的美好,就是美的源泉,那永不变化的美本身。

爱一个人并不是因为他独特,而是被爱者身上有一种美好的气质,在爱的过程中我们走向了更好的自己:

在苏格拉底的视野中,我们为什么要爱?因为我们在被爱者中看到了我们自己,所以我们爱他是把他当成了一个工具,让我们能够走向更好的自己。 也就是说,我爱一个人并不是因为他独特,而只是因为他身上有一种吸引我的美好的气质,而这种气质可能放在张三身上,也会让我爱上他。很多人无法接受这样的观点

罗老师用《小王子》的故事叙述,”是你付出的时间,才让你的玫瑰如此特别”:

正是你为你的玫瑰付出的时间,使得你的玫瑰是如此的重要。但你千万不要忘记,你要永远为你驯化的东西负责,你要为你的玫瑰负责。玫瑰花上是有刺的,它会刺痛你,经常让你感到痛苦,但你还是要对它负责。

真正的爱是要用时间、真心、责任,用你的牺牲去守护的。

12. 不随波逐流,坚定信念,对人生保持乐观

找到你的“good”:

你要去寻找什么叫good,然后你才可以去过good的一生,你才可以避免随波逐流,你内心才会拥有一种笃定,你才会拒绝跟别人去攀比,也拒绝被别人所攀比。

对可控的事保持克制,对不可控的事保持乐观:

爱比克泰德所说的“对于不可控的事情,我们保持乐观;对于可控的事情,我们保持谨慎”。可控的事情,就是你现在有一些小小的影响,你别滥用,别得意忘形。对于不可控的事情,你抱着乐观的心,接受一个开放性的选项。

想起《拥抱你的敏感情绪》中一句话:

你可以和别人做一样的事,但不能是因为随大流 你要清晰的知道 自己想要什么 自己的目的。

13. 知行合一

罗老师讲他走上老师道路,只是为了赚钱与“治结巴”,是一个“卑微的起点”:

卑微的起点会促使你开始一件事,但是让你坚持下来的,一定是热情和使命

罗老师慢慢开始热爱教师这个职业,理解自己的使命,需要付出“持续的行动”:

一份职业,不能仅凭热爱支撑。一时的热爱容易,坚持很难。

热爱,不等于称职。把热爱转化为持续的行动,才是称职的开始。

要知行合一:

世界最远的距离就是知道和做到。 在走向知行合一的过程中,一个人往往是怯弱的,能够帮到一个人的,是凝聚成更大的共同体

人处在偏见之中,审思自己,走出偏见:

就是人承认自己是有限的,于是承认你的逻辑是有限的,承认你的理性是有限的,承认你的阅读是有限的,承认你整个人就是在偏见之中,你这一生就是在走出偏见。那当你这样来想,你就会慢慢地有一种反思。

14. 投身具体的事物中去爱具体的人

要爱具体的人而不是抽象的人:

人越是喜欢探讨抽象概念,人越是觉得自己崇高。因为你越觉得抽象的人可爱,你就会越觉得身边的人不可爱。因为忙着爱人类,以至于没有时间爱具体的人

如何处理抽象与具体的人之间的关系:

我们把爱投放在具体的个体身上,但会在他身上发现抽象意义的美好。正是这种抽象意义的美好,让你愿意和具体的个体产生驯化关系。

“所谓声誉”:

所谓声誉,最重要的是你最爱之人的评价,那些愿意和你建立真实的关系之人的评价。 如果他们给你打了一个大大的差评,那么你获得的无数赞誉也毫无意义